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青年教师导师的遴选和指派,提高导师制培养效果,按照《广东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广东理工〔2017〕25号)的有关规定,特遴选我校首届青年教师导师团导师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导师的基本条件
1、政治立场正确,师德高尚;
2、教学效果良好(近三年学生评教平均排名不得进入后30%);
3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(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教科研项目);
4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五年以上高校讲师职称。
二、遴选程序
2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: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根据申请人教学、科研情况签署是否同意其担任青年教师导师的意见,并加盖单位印章。
3、教师发展中心审核:主要审核申请人职称是否达到导师基本条件。
4、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5、公示:公示无异议者,正式入选我校首届导师团导师。
三、其他
1、未入选导师团人员,不得安排指导青年教师。
2、申请人于6月19日前,将《广东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团导师申请表》交教师发展中心(行政楼402室)。
3、联系人:高华胜;联系电话:13929879727.
师资处(教师发展中心)
2020年6月8日